车辆与交通学院

组织学习2021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1号文件

2024-05-04   来源:
        2021年3月24日下午15:45,中德汽车工程中心A1-3室,孙永科副院长领学教育部2021年1月22日印发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和2021年1月27日印发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本次学习活动还结合《中国教育报》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国发〔2019〕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系统性地进行了学习。
       通过本次学习,教师们更清楚地了解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设置程序、指导与监督等管理办法,特别是对建设主体、专业基础、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方案等关注的重要内容做了更详细地学习。
       这次学习对推动2021年我院提质培优新起点,对标对表克难关的工作目标统一了认识,增强了信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供稿:车辆与交通学院 彭光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