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车辆与交通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的通知
学院各系、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重机电质〔2024〕3号) 文件精神,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过程监督、教学质量提升、教风学风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依据《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车辆与交通学院教学督导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车辆与交通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名单
执行组长:杨仕聪
督导顾问:徐中明、张世义
督导成员:陈 翠、周安华、罗秋宇、李 科、田永书、王旭燕
二、聘期
本督导小组成员聘期与校级教学督导一致,任期两年。聘期内若出现工作失职、考核不称职或身体不适等情况,学院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调整或解聘,并报学校质量管理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教学督导小组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学校质量管理处业务指导与考核。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学院教学督导实施细则,秉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客观公正、督导并重”原则,认真履行督教、督学、督管职责,常态化开展教学巡查、听评课、专项检查等工作,及时反馈问题、建言献策,为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车辆与交通学院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