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培养考察、民主推荐、支委会研究,车辆与交通学院党总支拟将冉浩、许汝春等4名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民主程度和透明度,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现冉浩、许汝春4名同志的有关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4月23日17:00之前,向车辆与交通学院党总支反映。
一、接访地点:
车辆与交通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图书馆A311; 电话:13648488320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3日
车辆与交通学院党总支关于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