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审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实现教育公平,充分体现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解除他们在校学习的后顾之忧,使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5月26日至6月16日。
二、评选依据及条件
根据《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我校就读一学期以上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思想道德品质良好,在本学年度必须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生活简朴,不使用与自己经济条件不相称的高档消费品;
4.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完成规定的科目,一学年内(大一学生为上学期)单科不及格科目不得超过2门,综合素质测评占班级前30%;
5.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6.积极参加晨练和标准化宿舍建设并起到带头作用;
7.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8.家庭遭遇突发情况,没有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优先;
9.建卡贫困户可优先(附材料);
10.此次助学金评审主要照顾家庭经济困难但未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已经获得国家资助的特困学生原则上可以同时申请。
三.奖学金额度与名额分配
1.一等助学金金额1500元/学年;
2.二等助学金金额1200元/学年;
3.三等助学金金额800元/学年;
4. 学年助学金分两次发放,每学期一次;
5. 名额分配见附表一。
四.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
1.成立学校和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公示问题反映渠道;
2.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根据认定情况评定一、二、三等助学金(在学院网同时进行申请,流程为:申请-辅导员审核-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复核)。
4.材料报送时间:于2017年6月16日以前报送学生处资助中心。
5.报送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一式两份(纸质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汇总表一份(电子档、纸质档)。备注:此次助学金只发放一半金额,请各二级学院在填报汇总表时注意。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助学金评审工作,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让学生充分了解政策,使没有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贫困学生能够最大限度获得资助。要坚持标准和规定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评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2.各学院在借评选之机,向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感恩教育,让贫困学生在沐浴学校关怀的同时树立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回报国家的思想;
申请过程中若遇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处联系(联系人:戚璐, 联系电话:41586046)。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25日